【以案释法】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TA有什么危害?

近年来,一些个人和企业打着高新技术旗号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谋取利益。该行为不但耗费巨大电能,为碳减排造成巨大压力,同时虚拟货币交易还冲击金融市场稳定,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严防严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第49号令),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目录,明令予以淘汰。
那么,到底什么是“虚拟货币”?
什么是“挖矿”呢?
TA有什么危害?
下面通过这些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与传统货币不同,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也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什么是“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是一种获得虚拟货币的方式,运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大量的算法运算,简单来讲就是全网矿工一起来做一道题目,谁先做出来,谁就会得到虚拟货币奖励。因此,“矿工”需要在区块努力工作,靠消耗计算资源来进行运算。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它的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

4.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挖矿”行为危害大

1.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虚拟货币炒作交易扰乱我国正常金融秩序,催生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成为洗钱、逃税、恐怖融资和跨境资金转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胁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2.能源消耗量巨大。挖矿活动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高,对我国实现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较大影响,加大我国部分地区电力安全保供压力。

3.具有潜在的网络安全风险。注册和交易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矿机”通过互联网设定程序后参与“挖矿”存在网络安全漏洞,这给网络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4.极易成为犯罪工具。虚拟货币的账户匿名,外界无法知悉谁是其持有者,易成为非法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挖矿”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ICO)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提示》,指出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资产”、“数字资产”、“虚拟货币”等方式吸收资金,已经侵害到公众的合法权益了。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等规定。同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亦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在多个条文政策的严打下,各省市迅速反应,开始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与“挖矿”活动。

投资者应该擦亮眼睛,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盲目跟风炒作,以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广大群众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腾讯网
编辑:孙德志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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