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约与通证简谱,比特币的缺陷催生了以太坊的火热

比特币是区块链最成熟的应用,但是由于其最初仅被设计为一个点对点的加密数字货币系统,若要直接使用比特币的架构来运行程序则会存在很多问题:

  • 使用PoW共识,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

  • 无法为账户的取款额度进行精细的控制

  • 程序缺少图灵完备性,只能用于建立简单、一次性的合约

  • 区块容量小、吞吐量不足,不利于大量信息的应用运行

这些缺陷导致其无法承担量大、复杂的应用场景,并且比特币的去中心化,要对其进行大幅改造的共识难以迅速达成。因此,以智能合约为主的以太坊区块链就诞生了。

以太坊是V神(Vitalik Buterin)提出的“下一代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应用平台”,具有运行脚本的环境,并为开发元协议提供了名为“智能合约”的基础框架。

以太坊的目标及功能

2013年年末,V神发布了以太坊的初版白皮书,摘要描述如下:

以太坊的目标是提供一个区块链,内置有成熟的图灵完备的编程语言,用这种语言可以创建合约来编码,实现任意状态转换功能。

以太坊的模块结构与比特币其实没有本质的差别,拥有比特币区块链的账本、共识机制、核心节点、P2P网络、可编程逻辑等特点。

虚拟机(EVM)和智能合约相关的规范是以太坊的主要特点,通过在虚拟机即可运行Solidity编写的智能合约,从而开发去中心化应用(DAPP)。

简单地说,以太坊=区块链+智能合约,开发者在以太坊上可以开发任意的应用、实现任意目的的智能合约。


目前,用户可以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开发三大类应用:

  • 金融应用(financial):如发行货币、金融衍生品、对冲合约、储蓄钱包、遗嘱,甚至雇用合约。

  • 半金融应用(semi-financial):这里有钱的存在,但非金钱的方面所占比例也很重。

  • 非金融应用(non-financial):如在线投票和去中心化治理等。

以太坊的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是数字现金比特黄金的发明人尼克·萨博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

V神更进一步,认为“合约”应看成存在于以太坊执行环境中的“自治代理”,它拥有自己的以太坊账户,它收到交易信息就相当于被“捅”了一下,它被触发去执行一段代码。

智能合约不同于我们在商业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其运行过程更像是自动可乐售卖机:

  • 我们向自动售卖机投入硬币,按一下出可乐的按钮。

  • 售卖机将一听可乐从出货口放出来。

  • 售货机恢复到最初的状态。

区块链账本表示每个人拥有的资产,而智能合约按预先编写的代码自动地处置资产转移事务。

智能合约与通证简述

以太坊目前最常用的功能并非去中心化应用,而是编写智能合约,以管理用通证表示的数字资产。

通过智能合约的设计开发,可以实现各种商业与非商业环境下的复杂逻辑,如众筹、数字货币、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多重签名的安全账户、供应链的追踪监控等。

以太坊的通证将创建数字资产的门槛大大降低,区块链的实质性功能是所有权管理系统。目前最常用的有ERC20与ERC721两种通证标准。

1. ERC20通证标准:可互换通证

ERC20通证标准(ERC20 Token Standard)是费边·沃格尔斯特勒在2015年11月19日提出的,一个编写以太坊区块链智能合约发行可互换通证(Fungible Token)的方案。

可互换通证的每个通证都是完全一样的,遵循这个标准所创建的通证可以与众多智能合约、交易所、钱包等进行交互。比如任何两张100元的钞票或某公司的股票,其价值是完全相同并且可交换的。

目前,基于ERC20标准的通证主要用于ICO项目筹资,人们可以用以太币按照项目方设定的兑换率来换取这些通证,而项目方获得以太币形式的资金。

2. ERC721:不可互换通证

除了ERC20之外,备受关注的ERC721通证标准,在2018年6月正式获得社区认可,是以太坊区块链智能合约发行不可互换通证(Non-Fungible Token)。

不同于ERC20通证是可互换的、同质的、可无限细分的,ERC721的通证是不可互换的、非同质的、最小单位是1,无法再分割细分。

不可互换通证的参照物可以是艺术品、邮票收藏品等。当然,遵循ERC721标准的非同质化通证并不是只能用来表示收藏品。

2017年11月28日,基于以太坊的ERC721标准发行的加密数字宠物的“谜恋猫”游戏出现,每一只猫咪各不相同,用户可以用以太币换购这种猫咪。这类应用极大地扩展了以太坊的通证用途。

以太坊的智能合约与通证为数字资产系统提供了关键部件,2017年以太坊主要用作ICO发行,2020年诸如交易、借贷、资产管理等DeFi 金融应用开始爆发,而半金融应用则是2021年出现的区块链游戏、艺术品NFT交易及元宇宙相关应用。

现在,以太坊变成仅次于比特币系统的热门生态。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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