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虚拟币挖矿!昆明经侦通报5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质押虚拟币挖矿、私分集体资金、虚增贸易收入、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网上非法“刷单”……5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帮助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升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

李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3年11月,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概念为载体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2022年以来,李某某等人在互联网某公链上创立社区,以“通过可质押虚拟币获得静态挖矿收益”“发展下线质押虚拟币挖矿可获大量动态拉人收益”为诱饵,宣称每一层级玩家均可得到直推下线收益2%到30%的管理奖励。

该团伙还在线下成立了以李某某为首、各级社区长为骨干成员的虚拟币传销多级社区架构体系,并以宣传、推广“家和文化”为名,通过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发放宣传资料和邀约亲戚朋友等方式,吸引四川、山东、山西、重庆、云南等多个省市大量人员到社区参与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发展下线投入资金质押虚拟币挖矿。截至2023年4月,已发展会员万余人、犯罪组织形成层级15层、涉案资金2.8亿余元。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批准逮捕8人,移送审查起诉11人。

警方提示:

近年来,数字产业高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流通性等特点以及公众对新生事物认知浅、急于赚钱的心理,将其作为发展网络犯罪的新型土壤和黑灰产业的优选对象。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虚拟货币,不要盲目跟风,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李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

2023年9月,昆明市寻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取线索: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借入股分红之名私分集体资金。经公安机关侦查,2012年至2022年期间,李某某、杨某某等6人作为村“两委”工作人员,明知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属集体所有,仍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所有资产盈利收益占为己有、予以私分。经核算,10年间李某某等6人共利用职务便利,借入股分红之名侵占集体资金350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罪。

寻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追回侵占集体资金35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寻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警方提示:

各级有关干部在代表村民处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时,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树立起为民用权,廉洁奉公的务实为民形象,真正把权利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解决群众最亟需的问题。

某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查工作中发现,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财务人员,为粉饰公司经营报表、夸大公司经营业绩,采取财务造假的方式,大肆虚构基础业务合同,伪造业务单据、财务单据,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时,通过开展大量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经体外个人账户向贸易对手支付贸易差、服务费、贴现息等手段,实现扩大收入规模,粉饰经营业绩,虚增贸易收入和利润的目的,并将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向社会公众披露。

经查实,该上市公司2015年至2020年间,虚增收入合计562.5亿元,虚增利润合计47.7亿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以上,该上市公司4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信息披露制度是国家赋予信息占有主动方(即企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以维护资本市场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集中在财务造假、隐瞒重大事项、误导性陈述等领域,而财务造假更是一些上市公司采用虚增收入、利润、资产等手段粉饰报表,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进而达到套取资金、提高股价等不正当目的。对外部审计机构,应该加强自身能力提高专业素质,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在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及外部投资者之间建立一座桥梁,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谢某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期间,谢某某、熊某某、锡某某、锡某某、颜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经事先预谋,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顶替验伤等手段,利用老旧伤、重复伤、顶替验伤虚报伤情等方式,向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骗取保险金。期间共作案13起,涉及金额20万余元,并将骗取的保险金平分挥霍,上述人员行为已涉嫌保险诈骗罪。经缜密侦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该起团伙保险诈骗案,将全部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近年来,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身对汽车保险行业的了解,“钻空子、造事故”,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顶替验伤等手段,利用老旧伤、重复伤、顶替验伤虚报伤情等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这种骗保行为既损害了保险公司的正当权益,也破坏了社会诚信,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骗保骗赔属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保险投保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并积极检举揭发骗保行为。

魏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3年1月,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中发现,魏某某夫妇及其所运营公司通过向深圳某软件开发公司购买“云图”(鱼塘)软件,为商家提供“刷单”服务,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深圳某软件公司长期为“刷单公司”非法活动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并从中获利,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涉及的4家刷单公司已全部查处,查获公司老板、主要业务员26人,均已采取强制措施。现场共缴获手机70部,电脑主机1台,硬盘28个,追缴赃款115万元。

警方提示:

所谓“刷单”,实际上就是寻找刷手“虚假”下单,然后通过其他途径返还本金和佣金,并不实际发货,以此提高网店的销售量、好评率和曝光度,营造一种经营火爆,商品可信的氛围。刷单行为实质上是在商品宣传中弄虚作假,干扰了消费者对商品情况的判断,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

云南网记者 赵岗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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