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24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3),已对公司货币资金的明细、银行账户存放明细、存量水平合理性及其他应收款项、日常经营等相关事项做了详细回复,为便于投资者更充分理解回复中的相关内容,公司对部分问题回复中的同行业对比数据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更详细的补充与完善,现披露如下:

一、问题2中关于公司“集团管控体系、利息收入”的补充内容

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依托于九恒星资金管理平台和各银行的银企直联系统,将各分子公司(主要是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到集团总部,在集团总部设立资金管理总部对资金进行统一的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集团能够实现集团范围内资金的整合与调控,充分盘活资金存量,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

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4亿元,公司各类存款利息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同行业对比数据的补充情况

为了确保对标企业的标准统一,公司只增加了问题2、6、9、11、12中同行业对比数据的对标企业家数,对标企业的增加不影响公司与行业平均值及其他公司相关指标的对比结论(详见原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3),除以下部分补充内容外,原回复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问题2中关于“货币资金存量水平合理性”的同行业对比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2、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上述对标企业为沪深两市医药流通板块企业25家,剔除4家零售连锁企业、100亿以下销售规模企业5家以及其他无数据企业3家。因不同企业经营模式、主营业务结构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下同)

(二)问题6中关于“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九州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的同行业对比

(三)问题6中关于“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同行业对比

单位:次/年

(四)问题9中关于“2018年末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同行业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问题11中关于“存货周转天数”的同行业对比

(六)问题12中关于“2018年末预付账款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重” 的同行业对比

三、问题12中关于“预付账款余额较大”的补充内容

公司2018年末整体预付账款占净资产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变了医药流通企业的采购结算方式,以预付款结算的采购量加大,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优质供应商通常在下半年提供阶段性促销政策,公司为争取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会增加预付款进行备货,导致年末预付款项金额相对较大。公司2018年各季度报表显示,各季度末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6.87亿元、28.05亿元、36.89亿元、37.64亿元,2019年一季度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下降到24.60亿元,相对而言,公司在年底(往往是第三、四季度末)的预付账款金额相对较大。

四、问题13中关于“三项保证金以及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其他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的补充内容

1、医院客户保证金主要为公司开拓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业务向医院支付的药品质量保证金。

2、供应商保证金主要为公司因业务合作需要向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基药与处方药客户保证金主要为公司开拓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向基层医院支付的药品质量保证金。

4、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客户往来款、借款、预付账款转入及投资意向款等,形成的主要原因分别为因采购及销售业务而与上下游公司之间发生的短期零散客户往来款、少数医院客户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借款(支付利率水平超过公司融资成本)、将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账款转入至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及公司拟投资项目前期支付的意向款等。

5、其他款项主要包括其他客户往来款、借款、预付费用款及消费品代垫款等,形成的主要原因分别为与其他部分客户开展业务合作产生的短期往来款、向部分参股企业提供资金周转借款、依合同垫付费用款(尚未履行完成)及代垫消费品厂家促销活动款等。

公司已根据年报问询函的相关回复内容,对《2018年年度报告》做了更新,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9年6月11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及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银”)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弘康的股权质押情况

上海弘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200万股的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7日,100万股的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弘康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37,441,1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0%,本次股权质押后,上海弘康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381,180,897股,占上海弘康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7.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0%。

(二)中山广银的股权质押情况

中山广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210万股的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3月18日,230万股的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3月25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中山广银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624,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6%,本次股权质押后,中山广银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为109,831,576股,占中山广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投资”),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为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19年6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9%,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818,473,643股,占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1.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9%。

截至本公告日,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上海弘康及中山广银为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质押的目的为资金需要,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无可能引发的风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