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货币处置动不动就是几百个小目标,这种处置的虚拟币资产到底从哪里来的?有兄弟说:我们不是不认可虚拟货币吗?为什么不直接销毁反而要拿去处置?这一点后面再说。先聊一下这些虚拟货币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最终又会走向何方?
有律师就说:关乎虚拟货币的处置我觉得是不规范的,除了流程不规范本身还会遇到一些法律的问题。光说不规范有问题,大哥倒是说一下哪里不规范,哪里有问题以及该怎么去解决。不就是下浮处置吗?我怎么觉得都非常规范也毫无问题。
下浮处置会有所损失多少可以理解,但是下浮多少,多久能处置,这完全就是一个市场行为。相反觉得上面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这种方式是非常可取的,因为我也喜欢,希望他们能多下浮一点。
至于会不会出现外汇风险这一点确实不好说,在我看来过多的拿在政府手里才会导致外汇的风险。而且现在的外汇率那么惨,纯粹以持有价值和价格换算来看,我觉得现在去抛售一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外汇风险这一点还是必须考虑的,毕竟到目前为止在内地持有虚拟货币总是有那么一丝名不正言不顺的。虚拟货币在目前依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虽然一些特别的情况是会把虚拟货币定义为虚拟资产,在民法典中得以保护。
而虚拟资产不像违禁物品,比如枪支、弹药、毒品等等,违禁物品一旦收缴之后就只能销毁处理。当然由于它的属性,它已不能像一些涉案的手机、电脑、车子、房子、办公家具等等这些可以走公开法拍的流程,而这小妖怪就特别能作,特别别扭。
所以怎么去选一条比较特殊又复合时长规律的通道就非常必要了,就是让它出行流通,以价格下浮的方式移交给某些特殊公司去进行处理。这样的方式确实会导致一些国家财产的损失。
就拿某东省目前处置的u来说确实直接下浮了10多个点,但是,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回笼资金。据说是某个带队侦破的728网赌专案,总流水高达7300多个小目标,查获虚拟货币160多个小目标,依法收缴国库。
知道司法处置或者接触过司法处置的朋友都知道,100多个小目标其实已不算什么,在司法处置当中简直就是个小儿科。按照现阶段市面上处置的规矩,基本上都是下浮12-15个点。如果处置100个小目标,就会有12-15亿流入私人的口袋,这对财大气粗老哥来说确实是一次不错的机会。
当然里面的弯弯绕绕,该走的一样是少不了的,但是在玩家比干工程那可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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